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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保卫处联合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公司职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

来源:304永利集团    发布日期:2016-04-01     浏览:

     

    “我的无证摩托车会不会在校园内遭清理?”、“我的无证摩托车会不会被查扣”、“我持有我们国家的车辆驾驶证,能否在中国境内使用并驾驶摩托车?”,这是多数职工心中长期存在的疑虑。

    3月31日,校保卫处联合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在304永利集团报告厅为公司职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主讲人为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警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魏闻 。为了保证学习效果,职工辅导员庞雪琴进行了现场翻译,近100名职工聆听了讲座。

    魏闻警官结合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了解析,对一些常见的道路交通指示标识进行了说明,对身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职工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魏闻警官提醒职工:无证、无牌、无照驾驶摩托车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照法律法规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于手续不全的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理。交警支队彭峰国警官、杨国华警官还为员工现场演示了交通指挥手势。

    最后,304永利集团王玉环副经理对校保卫处和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警队给予在校职工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她呼吁职工及时到交警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文明行车,对于无法办理证照的车辆,建议大家放弃使用。

    据悉,从4月1日起,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将在全区内不定期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公司也将同期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及校内限速测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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